員工獲得的提成是工資嗎?

一、員工獲得的提成是工資嗎?

員工獲得的提成是工資嗎?

提成也是工資的一部分。提成工資制即將企業盈利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企業和員工之間分成的方式,這種方式具有一定的激勵性。實行提成制首先要確定合適的提成指標,一般是按照業務量或銷售額提成,即多賣多得。工資是指僱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

二、工資分配的原則是什麼?

工資分配原則,是由立法確認的貫穿於整個工資制度的基本準則,是實現工資制度立法目的的核心組成部分。

1、中國工資分配原則的確定,必須符合兩項基本要求:

2、運用工資這一物質利益槓桿,在全社會構建一種促使勞動者向社會多做貢獻的激勵機制,最終促進經濟的發展;

3、合理協調各種利益關係,使工資的分配不致造成其他不合理的社會現象,以實現促進社會進步的目的。

三、單位如果拖欠工資員工怎麼維權?

1、勞動者因被拖欠工資發生爭議時,應先向用人單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動與用人單位溝通協商。一般來說,多數用人單位會考慮到訴訟成本和造成的負面影響,會同意支付合理工資的要求。在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簽訂和解協議,但要注意該協議並無強制執行力。

2、在勞動爭議發生後,勞動者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請求,要求其主持調解。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一般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可相對中立的協助雙方化解矛盾,也有利於減少雙方訴累。因此,當因被拖欠工資發生爭議時,勞動者可先考慮此種方式。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可由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製作調解協議,但該協議也無強制執行力。

3、在無法與用人單位協商或者經協商仍無效時,勞動者可以在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與上述方式不同,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途徑,即在依靠上述幾種方式均無法要回工資時,下一步必經勞動仲裁。仲裁開庭前會安排調解,此時製作的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一般來說,因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引發的爭議,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是一裁終局的。

4、如果勞動者對勞動仲裁的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之內,向仲裁機構所在地法院起訴。也就是說,勞動者如果未能獲得滿意的結果,比如沒要到工資,或者工資給的少,是有一次救濟途徑的,即可透過訴訟形式補救一次。而用人單位僅能在具備法定情形時,才能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此項規定體現出了法律對弱勢羣體的保護。

員工在工作期間獲得的提成也是屬於工資中重要的一個部分。一般來說提成是隨着工資中其他的各部分一同進行發放的。如果單位沒有按照相關的規定計算提成或者是沒有足額的及時向員工進行發放的,屬於構成了違約的行爲,單位是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