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包括績效工資嗎?

一、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包括績效工資嗎?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包括績效工資嗎?

是包括的,加班費的基數基數“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係指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的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對於績效工資是否應當計算加班工資基數,因爲各個單位績效工資的計算辦法不同,一般而言,績效工資是勞動者正常勞動時間收入的組成部分的,應當作爲計算基數;反之,則不應作爲計算基數。

勞動者如果超過正常上班的時間就是加班,按照法律規定是要支付員工加班費的。而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爲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這其中就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確約定,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與勞動者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二、加班工資有什麼計算方法?

1、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按照法律規定,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2、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

一般情況下,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需要包括績效工資,勞動者在工作日參與單位加班,單位要給1.5倍的工資,在平時的休息日進行加班,加班後還不安排補休,可以獲得兩倍的工資,若是在法定節假日進行加班,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員工三倍的工資作爲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