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後員工與分公司籤合同行否

一、入職後員工與分公司籤合同行否?

入職後員工與分公司籤合同行否

在分公司入職的,分公司可以直接和員工籤勞動合同。根據規定,分公司可以獨立對外簽訂合同,因爲分公司領取了營業執照,分公司可以作爲《民事訴訟法》上的其他組織成爲民事訴訟當事人,分公司和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後,需要在一個月內籤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分公司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分公司是由總公司依法設立的,分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完全由總公司決定,分公司一般是以總公司的名義並根據它的委託來進行業務活動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分公司的所有資產全部屬於總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在經濟是統一覈算,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總公司要對分公司的債務負無限責任。

5、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名稱和章程,而只能使用與總公司同樣的名稱和章程。

三、公司和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綜上所述,在分公司入職的員工是直接和分公司籤合同的,不可能由總公司跟員工籤合同,同理,如果在總公司入職,總公司也不能讓分公司和員工籤合同,整體程度上來講,分公司籤合同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但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所以相關法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