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諾永不辭退有效嗎?

公司承諾永不辭退有效嗎?

一、公司承諾永不辭退有效嗎?

公司承諾永不辭退無效。公司以口頭的方式辭退勞動者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正式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用人單位還需要出具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二、辭退老員工屬於非法辭退嗎

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必須要關於合同當中的內容作出仔細的閱讀,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之下才能夠進行簽訂,比如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一定要了解清楚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雙方當事人是否協商一致的情況之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