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滿一年工齡工資加50怎麼算
勞動法關於工齡工資計算標準是:
1、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爲50元整。
2、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爲100元整。
3、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三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爲150元整。
4、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四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爲180元整。
5、以此類推,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50元整。累計十年封頂。
6、員工連續請假超過15天或年內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取消工齡按新員工待遇執行並重新計算工齡(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7、員工辭職後又復職,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齡。
8、試用期間不計算工齡。
工齡職工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可以享有帶薪的年假。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爲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二、未滿一個月被辭退工資怎麼算
未滿一個月被辭退的,工資按勞動者實際出勤的天數*勞動合同約定的日工資進行計算。
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結清勞動者的工資。
如果因勞動者的個人原因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則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扣除部分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三、工傷停工留薪期工資怎麼計算
工傷停工留薪期間,工資按照職工的原工資水平來計算。職工在此期間的工資待遇是不變的。用人單位仍然要按月向職工支付其工資。支付的時間則按照雙方的約定來確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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