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合同籤的工資比集體合同的低可以要求按集體合同履行嗎
當發現勞動合同中的工資待遇低於集體合同時,可以要求按照集體合同來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五條【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標準】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第五十六條【集體合同糾紛和法律救濟】用人單位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責任;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二、集體合同如何訂立
1、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透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
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透過。
2、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
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
以上就是小編對相關問題的回答。
集體合同對於勞動合同來說起到一個基準的作用,當我們發現自己勞動合同中的工資待遇比集體合同中的要低時,可以要求公司按照集體合同的約定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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