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仲裁不予受理6個條件是什麼
1、申請人不具有主體資格;
2、申請人與申請仲裁的爭議無直接利害關係;
3、爭議內容不屬於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範圍;
4、爭議不屬於本仲裁委員會的管轄;
5、仲裁申請已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的時效;
6、申請書及有關材料不符合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勞動仲裁需要準備的資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
2.申訴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人數提供)
3.申訴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4.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5.被訴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
6.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訴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審覈後退回原件
7.《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三、勞動仲裁辦理流程
1.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
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仲裁庭開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開庭,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5.調解
6.調解不成,裁決
7.不服裁決起訴
以上是關於勞動仲裁不予受理6個條件是什麼的問題解答。如果您也有類似情況,聯繫本站法律顧問,一站式服務平臺爲您快速制定解決方案。如果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網站地圖有法律問題?杭州律師爲您在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