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後人傷訴訟時效是多久?

交通肇事後人傷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交通肇事後人傷訴訟時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訴訟時效是三年,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如果有中斷的情形,訴訟時效則重新開始計算。

交通事故中人傷訴訟時效是三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訴訟時效因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訴訟時效期間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

二、調解交通肇事有哪些注意事項?

1、調解需自願。交警部門的調解只有在雙方同時同意的基礎上才能進行,即不存在強制力。如果肇事方不同意調解,調解程序是無法開始的。

2、執行有麻煩。同時,即使簽訂了調解協議,如果肇事方不遵照執行,此調解協議也無法透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仍然需要透過訴訟的方式,經過法院裁判,才能夠執行。

3、賠償金偏低。既然是調解,必然是雙方相互讓步的結果,所請求的賠償金也會相應的降低。並且如果沒有經專業的詳細計算,賠償費用可能也會計算有誤。

三、交通肇事罪是過失還是故意?

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爲。

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據《刑法》理論,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所以,我們仍用犯罪構成的四要件說來闡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徵。即交通肇事行爲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

交通肇事傷人,訴訟時效是三年,出現交通事故而進行調解,需要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調解的,調節程序是無法開始,如果雙方都不同意調解,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向人民法院起訴,以此來解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