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情形的侵權責任承擔規定包括什麼?

一、勞務派遣情形的侵權責任承擔規定包括什麼?

勞務派遣情形的侵權責任承擔規定包括什麼?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二、勞務派遣有哪些方式?

完全租賃:由人才租賃公司承擔一系列員工租賃服務,包括人才招聘、選拔。

轉移租賃:由企業自行招聘人員再由租賃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執行租賃合約。

減員租賃:企業將已聘用的員工將其僱用關係轉移到租賃公司。

常見勞務派遣服務項目:

1、負責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的審查和簽訂

2、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日常管理。

3、負責員工工資的計算與發放

4、負責辦理社會保險參統和住房公積金存儲業務。

5、協助客戶處理工傷、死亡事故。

6、負責解除與終止勞動或勞務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 勞務派遣型企業招用的失業、下崗人員應按規定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勞務協議,建立勞動關係、勞務關係,明確失業、下崗人員在勞動合同、勞務協議期限內的就業崗位、勞動報酬、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以及職工應遵守的勞務派遣型企業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