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屬於判刑嗎會被開除嗎?

一、拘役屬於判刑嗎會被開除嗎?

拘役屬於判刑嗎會被開除嗎?

拘役屬於判刑,會被開除。公職人員被拘役是需要開除公職的,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也就是就,行政機關的公務員被判刑後,就會被開除,而不一定是實刑,也包括緩刑。

根據《刑法》第42條和第69條的有關規定,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可見,拘役的上限刑期與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相銜接。這一規定較好地體現了拘役的特點,使刑罰體系更爲連貫和嚴密。拘役的刑期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二、拘役的適用對象有哪些

適用對象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拘役一般只適用於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的犯罪。

適用比例最高的是瀆職罪,其次分別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破壞社會市場經濟秩序罪等。刑法分則中犯罪性質最嚴重的,如妨害國家安全罪、妨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適用拘役,但所佔比例最低。

2、拘役多適用於社會害性不大的犯罪。

絕大多數過失犯罪都可以適用拘役,約佔全部過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類犯罪中,能夠適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會害性不大的犯罪。

3、設定拘役刑的條文絕大多數是把拘役作爲最低法定刑規定的。

在這樣的條文中,拘役既可適用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適用於本應判處短期徒刑,但具有從輕情節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則中規定有管制刑的條文,大多規定有拘役。在這樣的條文中,拘役介於管制與徒刑之間。所以,拘役除有上述兩種用法外,還可以適用於本應判處管制,但具有從重情節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爲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體犯罪具有減輕處罰情節,也可以判處拘役。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公職人員如果存在着違法犯罪活動,比如說存在着醉酒駕駛的話,都是會被判處拘役的,拘役雖然相對於有期徒刑來說是比較輕微的一種處罰的措施,但是畢竟也是屬於刑罰處罰措施,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的話是會留下相關的犯罪記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