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資仲裁了沒有用怎麼辦?

一、公司拖欠工資仲裁了沒有用怎麼辦?

公司拖欠工資仲裁了沒有用怎麼辦?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因此,公司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勞動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法律責任

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至於對拖欠工資如何處罰,《勞動法》規定:“違反本法規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其他法律、法規已規定處罰的,依照該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對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問題的,勞動行政部門要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三、發生了哪些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所以用人單位必須要及時的給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發放工資,否則就算是違法的,而勞動者如果遇到了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要麼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果,那麼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當然也可以發起起訴,不過發起起訴之前必須要透過勞動仲裁這一道程序。除非是勞動仲裁沒有結果,否則是不能夠直接就發起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