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勞動經濟仲裁可以委託嗎?

可以。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當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理。委託他人代理參加仲裁活動的,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前授權委託書,該委託書應載明委託事項和權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沒有對委託代理人範圍作出規定,但我國民事訴訟法對此作出了規定,如果不服勞動仲裁裁決而起訴到法院的,只有律師、法律工作者、近親屬等纔可以接受委託擔任代理人。

我國的勞動經濟仲裁可以委託嗎?

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爲能力的勞動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爲參加仲裁活動;無法定代理人的,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爲其指定代理人。勞動者死亡的,由其近親屬或者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

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

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常生活中作爲勞動者的我們,如果是遇到了勞動仲裁的話,一定要及時的注意,勞動仲裁一般分爲四個步驟:當事人申請、審查受理、仲裁前的準備、仲裁審理。其中當事人申請是勞動仲裁程中及爲重要部分,申請人是否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否者難以透過第二步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