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處理交通事故時要注意什麼

自行處理交通事故時要注意什麼

發生交通事故後,只是造成的簡單的輕微事故,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的。針對自行處理的交通事故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需要簽訂協議書嗎?處理程序是怎麼樣的?現在本站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爲您介紹。

自行處理交通事故時要注意什麼:

1、對事故證據進行固定後,迅速撤離現場,不能影響公共交通秩序,否則很可能會被以違反《交通安全法》或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

2、最好及時向車輛保險公司報案,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或是保險公司的指示準備理賠手續;必要時向交管部門報案,等侯交通警察處理;

3、有保險公司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記錄書、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等的應該認真填寫,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保單號、車型、事故責任等做詳細的記錄,然後共同簽名;

4、憑着記錄書或是賠償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理賠。如果在辦理理賠的過程中,需要交管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得向交管部門提出申請,交管部門會按照簡易程序處理,在法定的期限內出具事故認定書。

相關知識閱讀:交通事故處理的流程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範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爲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併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併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達成了協議書,一方反悔怎麼處理?建議您聯繫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我們的律師會給您法律建議,千萬不要隨意解決,以防後面會出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