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車輛撞死人構成何罪?

一、小區車輛撞死人構成何罪?

小區車輛撞死人構成何罪?

屬於交通事故,定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爲。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因此,認定爲交通事故的前提就是事故發生在道路上。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道路的定義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衆通行的場所。目前,對於小區內的道路是否屬於《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實踐中存在爭議。

第一種觀點認爲,居民小區是居民比較封閉的生活區域,不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不屬於《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的道路。所以,在小區範圍內被車輛撞死不能構成道路交通事故。

第二種觀點認爲,小區內的道路用於公衆通行,屬於《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的“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衆通行的場所”。所以,在小區範圍內被車輛撞死能構成道路交通事故。

二、超速撞死人怎麼判刑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爲。

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綜上所述,在小區撞死人之後,需要交警到之後來鑑定交通事故的性質,被判爲交通事故和被判爲不是交通事故的,那樣的罪名是不同的,當事人的相應的量刑標準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