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交通事故一般怎麼處理

小型交通事故一般怎麼處理

一、小型交通事故一般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事故當事人不願自行撤離的,應當及時報警。如同意撤離時,應當記錄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天氣、雙方駕駛員或車主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雙方駕駛證號、機動車號牌、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狀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人聯繫方式等內容,並由雙方駕駛員或車主簽名。記錄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關鍵是己方手裏要留一份。

根據記錄,雙方可以事後協商賠償事宜。如能達成協議,購買保險方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申報報賠償。雖然法律如此規定,但保險公司多數會要求就賠償數額事先徵得保險公司的同意,所以採取這種辦法時最好先向保險公司報案,徵得他們的同意。如就賠償不能達成協議,可以將記錄交給交警部門報警處理。其後的處理程序適用報警處理程序。

特別提醒:有的車主撞到人後爲免麻煩給受傷人一點錢款就開車走人,這種做法風險很大。因爲一旦受傷人傷勢加重他就可能報警處理,如果他說車主是逃逸,那車主有口也說不清,所以這種情況下一定要受傷人寫收條,最好將當時情況也簡要記錄一下,以備將來發生糾紛時作爲證據。

二、交管部門如何處理交通事故

如遇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較大或雖損失輕微但雙方對事實或成因有爭議、對方車輛無號牌、人員身份不明、駕駛員飲酒、對方逃逸的情況應當立即報警處理。

1、在交警到來之前儘量固定證據,如有攝像手機或相機應當拍照留證。如受傷人員急需搶救而移動,車輛需要移動位置時要切記畫好位置輪廓;

2、要注意當時是否有第三者人員和車輛對事故發生有影響,如有影響則需該人員、車輛留在現場共同向交警說明情況;

3、當時的準確時間和交通信號情況要作好記錄;

4、注意對方車輛車況和裝載情況;

5、對於可能馬上變化或滅失的證據可及時拍照或請路人作證言並簽名,同時留下證人的聯繫方式;

6、切記注意不要讓對方人員破壞、移動現場。

7、交警到來後要向交警講清情況,尤其是對自己有利的情況,比如說對方當時車速如何;是否有開啓轉向燈;是否正在打手機(必要時可要求交警查閱手機通話時間);是否有第三方的影響等等,對交警沒注意到的問題要及時提醒。

8、交警製作的現場圖應當由當事人簽字確認,如對現場圖有異議應及時提出。

以上就是小型交通事故一般怎麼處理的相關內容了。小型交通事故,當事人是可以私下協商處理解決的。如果有異議的,也不應該留置現場,而是報警請求相關部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