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保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的賠償怎麼處理

未投保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的賠償怎麼處理

隨着社會經濟條件的上升,國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購車的人也越來越多,同時也意味着駕駛的風險就相應加大。其中就有一部車主在發生交通事故時進行相應賠償時卻沒有購買交強險的,那麼應當如何賠償呢?按照相關規定,無交強險的是存在過錯方,是需要自行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的。

一、未交交強險出現交通事故怎麼處理

機動車方應在交強險賠償範圍內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超出部分,再依據事故責任劃分賠償比例。

1、機動車輛沒有投保交強險,存在過錯。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交強險是強制保險,機動車輛沒有投保交強險,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存在過錯。

2、機動車輛沒有投保交強險,直接給受害人的經濟造成損失,該部分損失依法應當由機動車方承擔。

在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只要投保車輛一方負有事故責任,不管事故責任大小,均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由於機動車輛不依法投保交強險的違法行爲,使受害人不能從保險公司得到交強險範圍內的全額賠償,直接給受害人的經濟造成損失,該部分損失依法應當由機動車方承擔。

3、未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當在交強險賠償範圍內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責任劃分賠償比例,這種賠償方法,在全中國都是統一的,得到了全國人民,全國法院的一至認可。

4、如果不判決機動車方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就等於變向支援違法。

二、交強險賠償要注意什麼

機動車輛投保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後,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超出交強險賠償範圍的,再按事故責任劃分賠償比例。機動車方不承擔交強險賠償範圍內的賠償責任。

《強制保險條例》第22條規定了保險公司的三種免責情形和免責的範圍,即不論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可援引《強制保險條例》第22條規定,在搶救費用和受害人的財產損失兩方面主張免責。但需注意的是:

1、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對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賠償費用(喪葬費、死亡補償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和醫療費用中,除搶救費用以外的其他費用(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等)仍應當賠償;

2、《強制保險條例》第22條第1款第(一)項規定的駕駛人,沒有特指哪一方,所以,應包括投保車輛的駕駛人和交通事故中的另一方機動車駕駛人;

3、保險公司向受害人墊付搶救費用後,即使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責任,但保險公司只能向受害人之外的責任人即致害人追償,而不應由向受害人追償。

因此廣大羣衆在購買新車時最好購買交強險,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大大減少經濟損失,同時也是對自己和車輛的一種保護方法。當然在您交通事故進行理賠時若是超過限額是需要支付剩餘的費用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