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無交強險怎麼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無交強險怎麼賠償

無交強險怎麼賠償

爲了切實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防止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等投保義務人鑽法律空子,心存僥倖逃避應盡義務。我國對於不購買交強險的行爲,制定了嚴格的處罰制度。

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沒有購買交強險的,交警部門可以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扣留其機動車輛,通知相關投保人進行投保,並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用的2倍進行罰款。

沒有依照國家規定購買交強險的機動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必須由交強險的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予以賠償。如果投保的義務人和實際侵權人不是同一人,兩者都需要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承擔連帶賠償義務。超出交強險部分,事故雙方再按事故責任劃分賠償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規定:“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因此,你們可以主張車輛所在單位和車輛駕駛員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此外,如果該單位具有其他過錯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什麼是交強險?

交強險全稱爲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它是新出臺的一個險種,也是我國第一個法定強制保險,所有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都必須投保交強險。交強險執行全國統一責任限額、統一基礎費率和統一保單條款。

交強險的賠償國家的有關部門已經給出了明確的規定,但是具體的問題處理,需要自己結合有關的法律規定進行有效的處置,因此自己要積極的踐行有關的規定,這樣就可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但是自己要注意有關的細節減少自己的權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