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交強險賠償標準

交強險的賠付標準:發生交通事故後,首先有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責任判定書,當判定車主有責任時:在車輛發生事故後,交強險所能賠付的最高限額總計爲12萬2千元人民幣,這12萬2千元的構成又分爲幾個部分,如果本次事故造成了對方死亡或者身體傷殘則最高可以賠付11萬元人民幣、如果傷者只是輕傷治療,那麼醫療費用最高賠付1萬元人民幣、如果只是造成了財產或者財物的損失則最高賠付2千元人民幣),而且無論本次事故車主方也就是肇事方的責任大與小,只要是被判定是有責任的一方,那麼交強險的賠付額度就是按照以上各項指標的最高限額來賠付。如果本次事故交警判定車主方沒有過錯無責任時:那麼發生事故後,交強險的最高賠付金額爲1萬2千1佰元人民幣(其中造成死亡或者傷殘的賠償額度是1.1萬元、醫療診斷費用爲1000、財產損失險100元)。

發生交通事故交強險賠償標準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