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無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保險已經成爲現在非常流行的一個交費賠償方式了,一般我們在購買車輛上路的時候都要在自己的車窗上貼保險的一些標誌,否則如果被交警抓到就要進行罰款或者是扣押機動車的駕駛證,所以保險對於車輛來說是很重要的。那麼無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 無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賠償標準

機動車有沒有交強險,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賠償數額是相同的。

區別在於,如果繳納了交強險,先由保險公司在限額內賠償,賠償限額不足的,再由事故責任人賠償。如果未繳納交強險,直接要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行爲人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法院關於交通事故的司法解釋

第十九條 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標準

1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標準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第2項誤工費:有固定收人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或者無收人的,按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年工資標準計算。誤工時間可以按照醫療機構的證明或者法醫鑑定確定;依此無法確定的,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和恢復狀況等確定。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143條受害人的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鑑定等認定。賠償費用的標準,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資標準或者實際收人的數額計算。

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者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計算標準,可以參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內的平均收人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經營的種植、養殖業季節性很強。不及時經營會造成更大損失的,除受害人應當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外,還可以裁定侵害人採取措施防止擴大損失。

3、《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50條第2項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人計算,對收人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人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7條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人,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第20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無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賠償標準小編就整理在上面,希望大家透過閱讀之後能有所收穫。關於沒有交強險然後發生交通事故,關於誤工費的賠償還是沒有變的,肇事者還是要承擔自己的責任,繳納一定的賠償數額,只是沒有交保險,就拿不到保險公司的賠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