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有責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多少

我國道路上的機動車輛越來越多,對我國的行人和其他交通車輛的安全帶來了極大的隱患。我國爲了治理這類交通管理,要求每一輛車都繳納交強險。那交強險有責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多少呢,下面下邊就這一問題爲你進行詳細的回答。 

交強險有責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多少

交強險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中的“傷殘”包括受傷和因傷致殘二種情況,即賠償因受傷或因傷致殘而產生的損失。但因在交強險中另有醫療費賠償的特別規定,所以因傷或因殘而產生的醫療費不在“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目中進行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後)  

一、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規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我國相應的保險規定中有着較爲明確的規定。這部分死亡賠償中包括當事人的喪葬費、交通費等相關受害人的一些相關費用。我國對這類人的相關權益進行積極的補償,不受法律的損害。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