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中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的依據是什麼

關於汽車保險行業其實國家也是不斷的借鑑西方國家的一些特別優秀的管理制度的,市場資源配置跟我國的汽車商業保險等各方面都必須是要同步更新的才行。提到汽車險很多人第一時間想到的肯定就是交強險,因爲交強險的社會職能實在是太重要了。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交強險中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

交強險中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的依據是什麼

一、交強險中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的依據是什麼?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1、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2、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二、哪些不在交強險的賠付範圍內?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情形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保險責任限額內不負賠償責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爲導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自殘行爲,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款中規定的保險車輛本車人員、被保險人;

3、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費用;

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因碰撞而價值減損。

三、交強險的賠償程序是什麼?

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先聯繫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撥打122交警電話,並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覈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付保險金。

綜上所述,交強險中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分爲11萬跟11000元這兩個不同的標準,可見有責任跟沒責任的賠償限額差別非常大。可有的時候就算是賠償11萬元,可能對於投保人來說自己還要承擔其他絕大多數的賠償費用的。因此,不能感覺自己購買了交強險,就放鬆對安全出行的警惕心理了,最起碼我們自己要從個人做起,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