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銷交通事故訴前財產保全?

如何撤銷交通事故訴前財產保全?

一、如何撤銷交通事故訴前財產保全?

撤銷交通事故訴前財產保全需要提交申請書,如果訴前保全以後超過15天不起訴的,訴前財產保全就自動解封了。

訴前財產保全措施的解除條件爲如果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當然,申請人在十五日內起訴後,如果被申請人提供了擔保,該保全措施也應解除。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並且如果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二、交通事故如何進行財產保全

第一,交警部門對肇事車輛採取保全措施必須根據受害人的申請,而不能依職權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同時,可以結合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肇事雙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來確定是否要求申請人提供必要的擔保,如果肇事車輛一方負事故全部責任的話,則無需申請人提供擔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責任的話,則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

第二,肇事車輛畢竟是肇事方的生產經營或生活工具,如果對肇事車輛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會影響肇事方的生產經營或生活時,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車輛的,可責令肇事方提供擔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擔保後,方可對肇事車輛予以放行。

第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後,法院應及時與交警部門聯繫,瞭解肇事車輛的情況和去向,以及財產保全的情況。對肇事車輛已經採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時辦理肇事車輛的移交手續。

第四,對採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車輛要妥善保管,有關收費要合理。目前,交警部門扣留的肇事車輛或違章車輛都停放在社會開辦的停車場內,停車費較高。

綜合上面所說的,訴前的財產保全是可以由當事人提出來,同時也可以由當事人進行撤銷,而對於撤銷的方法只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不起訴,那麼就會自動的解除,但前提也要考慮清楚,只要撤銷了之後將不會再受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