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未報警事後如何起訴對方?

交通事故未報警事後如何起訴對方?

在實際生活中許多駕駛人會發生一些小小的交通事故,當時認爲情況較輕就沒有選擇報警。那麼在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了當時並沒有報警,事後想要起訴對方該怎麼起訴呢?

1、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沒有報警的,事後可以向相關的公安部門請求處理,但需要在十天內提交交通事故的證據;公安部門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對該交通事故進行調查,當事人沒有提供證據的,公安部門因爲證據不足且無法勘察現場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向法院起訴。

2、對於事後報警的,當事人應當向公安部門提交雙方當事人簽訂的《交通事故協議書》或者其他的記錄性資料,比如錄音、照片等等;公安部門根據當事人提交的資料,能夠認定責任的,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3、如果當事人事後報警但無法向公安部門提交證據的,公安部門無法查明該交通事故的,則由公安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處理通知書,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之後,雙方當事人選擇協商解決的,但事後有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其中一方當事人可以向公安部門報警,由公安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處理通知書,當事人憑藉通知書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由此可見,就算是事後報案的也應當保留相關的證據,積極的幫助相關的部門找出利害關係,方便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但如果無法提供證據的交警不能進行責任認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所以發生交通事故事後想要起訴的,可以先向公安部門報警,提交相關的證據,看公安部門如何處理;公安部門處理不了的當事人可以憑藉交警出具的處理通知書到法院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