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撤銷重作的條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撤銷重作的條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進行責任劃分的一個重要的依據,但是,如果我們對於結果表示不服,是可以重新認定的。那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撤銷重作的條件是什麼呢?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標準有哪些呢?下面,小編會爲大家帶來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介紹。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撤銷重作的條件是什麼?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四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審查認爲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應當作出複覈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審查認爲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調查程序合法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複覈結論。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標準有哪些?

1、 交通事故當事人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所謂事故當事人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實際上首先是民法上關於民事責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關係原則;

認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首先要看行爲人的行爲和事故的發生和損害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如果沒有因果關係,即使行爲人的行爲屬於嚴重違法行爲,也不承擔事故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例如某人無證駕駛,嚴格遵守了通行的規則,也沒有任何駕駛錯誤,在這種情況下,對因後車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擔事故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事故當事人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除了包含因果關係原則外,還發揮了衡量當事人行爲對事故形成的原因力的作用;所謂“行爲對事故形成的原因力”,主要是指在當事人沒有過錯或者難以認定過錯場合,確定事故損害的一個標準。

2、 交通事故當事人過錯的嚴重程度

過錯在民法上有兩種形式:客觀上的過錯和主觀上的過錯;所謂客觀過錯,就是當事人的行爲具有明顯的違反法律的事實,而不管行爲人的主觀意識狀態,只要行爲人的行爲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構成過錯;主觀過錯,主要是指當事人的過於自信、疏忽大意等主觀意識狀態;

在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確定以後,對當事人的責任比例的確定,主要是由當事人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在存在雙方或者多方事故當事人過錯的場合,例如,機動車超速行駛,而被撞的行人又闖紅燈,便面臨一個對當事人雙方的過錯進行比較的問題;

比較過錯又稱爲過失相抵,是民法尤其是侵權行爲法上的一項重要的責任確定制度;我國民法通則和《交通安全法》都明確了這種確定責任、分擔損失的制度;但是,在對當事人的過錯比例進行比較時,存在着技術上的障礙需要克服,主要表現爲如何認定不同過錯對促成事故作用力的大小,也就是當事人違法行爲的“過錯係數” 問題。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撤銷重作的條件是,在已經做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存在不公平的現象,或者證據不充分的情況,另外,在進行責任認定的時候,我們的主要依據是交通事故當事人過錯的嚴重程度,影響越大,責任越大,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錦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