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交通事故認定標準是什麼 ?

特大交通事故認定標準是什麼 ?

特大交通事故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如有疑問,請諮詢相關律師代理。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十一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二)客運列車脫軌2輛以上18輛以下的; 

(三)貨運列車脫軌6輛以上60輛以下的;

(四)中斷繁忙幹線鐵路行車6小時以上的; 

(五)中斷其他線路鐵路行車10小時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