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是否構成工傷

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是否構成工傷

一、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是否構成工傷

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時是否認定爲工傷以及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時,不能認定爲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二、交通事故責任不能認定工傷的情形

(一)不是.上下班時間發生交通事故的;

(二)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以上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患職業病的;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三、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般情況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應當認定爲工傷的法定情形第六條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的,可以認定爲工傷。

對於責任無法認定的交通事故,法院判決的慣例是從有利於保護傷者的角度,判決致害人(車主)以及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事故的全部賠償責任。在法院判決生效後,傷者再拿着法院判決書去申請工傷認定,辦案人員在看到法院的判決後一般就會受理工傷認定的申請並且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書。這樣就可以合理解決事故責任無法認定情況下的交通事故賠償和工傷認定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