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標準
根據我國刑法第133條(交通肇事罪):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爲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