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無責,可以免於承擔民事責任嗎?

交通事故認定無責,可以免於承擔民事責任嗎?

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如果就責任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或者造成了人員財產重大損傷的,在搶救完傷員之後,保護好現場撥打報警電話,等待交警到達事故現場後就事故的責任進行認定,制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根據認定的責任履行相應的賠償義務。那交通事故認定無責,可以免於承擔民事責任嗎?

交通事故認定無責,可以免於承擔民事責任嗎?

交警部門接到報警電話之後,應當立即派員到達事故的現場。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來認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認定書僅僅是交警部門作出的一份責任認定的證明。當事人對於事故認定書存在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認定書的三天內提出書面的複覈申請。

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侵權責任屬於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一般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構成要件有四個包括違法行爲、損害事實、因果關係和主觀過錯。構成一般侵權損害賠償責任,這四個要件缺一不可,否則就不能認定侵權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也就是說在認定民事責任的時候除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以外還要結合損害事實、因果關係等條件。所以一方被認定爲無責,並不等於免於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以上就是爲大家整理的關於交通事故認定無責,是否可以免於承擔民事責任的問題,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