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什麼具體規定?

多方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什麼具體規定?

隨着我國基礎道路設施的迅速發展和不斷改善,各種事故的發生率也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其中引起糾紛最多的多方責任的事故發生率也不斷提高。但是國家法律對多方肇事的責任評定不夠完善,地方政策不統一等,給案件評定帶來很大困難。接下來,讓小編介紹一下多方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法規要求。

一、多方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什麼具體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3、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二、地方法律規定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五十四條規定: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損失超出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機動車一方有事故責任的,由機動車一方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百分之一百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八十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六十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四十的賠償責任。

可以看到,對於多方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法規要求,在國家和地方層面有不同的規定,多方事故的複雜性加之法規的地域性差異,造成了此類案件的糾紛不斷。多瞭解相關的法規要求,關注相關案例的評定方法,以便於在遇到突發事故時能靈活應對,依法合理的解決問題,避免糾紛的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