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填錯可以重新認定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填錯可以重新認定嗎

不是所有的人都會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滿意,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也會填錯,而要是當事人對事故認定書不服的話,那麼此時可以申請進行復核,不過交通事故認定書填錯可以重新認定嗎?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爲您做詳細解答。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填錯可以重新認定嗎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應在接到責任認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的,應攜帶《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決定書》原件,並提出書面申請或填寫“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認定申請書”。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後30日內做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並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權利。

二、如何撰寫重新認定申請書

(一)重新認定的申請人必須是交通事故當事人

如果當事人是無行爲能力或喪失行爲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親屬認爲交通事故責任有錯誤時,也可以以當事人的名義申請重新認定。

(二)不服事故責任認定的應當有事實依據和理由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應當有事實依據和理由,不能主觀地認爲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當,要求重新認定,且應在接到責任認定書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遞交重新認定責任申請書。

(三)責任重新認定申請書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1、首部包括: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住址、郵編、電話;被申請人是哪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第三人,即其他事故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單位。

2、正文應當寫明何時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認定的事實理由,如有證據或證據線索也應寫明,對事故責任有何具體要求。

3、尾部須寫明申請重新認定的年、月、日。

到底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填錯可以重新認定嗎?從上文中我們已經瞭解到,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要是當事人對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話,那麼可以在接到責任認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菏澤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