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摩托車相撞責任認定是怎樣定的?劃分責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摩托車是一種常見的機動交通工具,由於其行駛速度快、駕駛員操作不當等原因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那麼如果是兩輛摩托車相撞責任認定會怎樣劃分呢?有什麼樣的法律依據呢?下面就讓本站的小編給大家談一談摩托車相撞的責任劃分問題。 

兩摩托車相撞責任認定是怎樣定的?劃分責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

首先,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其次,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這裏雙方各自具體對於事故的責任是需要交通管理部門透過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後做出具體責任認定的。

二、劃分責任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相信看了上邊的介紹以後,您已經對兩摩托車相撞責任認定是怎樣劃分的有所瞭解了,本站的小編還是要提醒您,安全駕駛摩托車是保障駕駛員和他人安全的必要之舉,如果您想進一步瞭解關於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以及如何處理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