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交通事故責任人處理?

如何確定交通事故責任人處理?

交通事故的發生非常常見,如果處理?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特別是,如何確定交通事故責任人處理?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事故主體、事故情形等因素都會影響責任主體的確定。下面爲了詳細而又全面地回答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以下材料

一、被盜竊、搶劫、搶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責任主體的確定標準

在機動車輛被他人盜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由肇事者承擔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被盜機動車肇事後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批覆中明確規定:“使用盜竊的機動車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質損失的,肇事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盜機動車的所有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因爲,盜竊駕駛意味着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爲中斷了車輛合法所有人或者持有人對車輛執行的支配,也切斷了車輛執行利益的合法歸屬,而使肇事行爲單純成爲盜竊駕駛者支配車輛執行的結果,因此,應由盜竊駕駛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同樣在車輛被搶劫、搶奪駕駛情形下,也應由搶劫、搶奪駕駛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應當注意的是,不論車輛所有人對於車輛的管理有無不當或者瑕疵,車輛被盜、被搶後發生事故的,車輛所有人一律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這同世界上其他一些國家的學說和判例不盡相同,如在日本,“在保有者對機動車之管理有過失或瑕疵時,學說理論在總體上表現出肯定保有者之執行供用者責任的傾向”。

二、受僱人駕駛情形下責任主體的確定標準

受僱人在受所有人僱傭期間,因實施僱傭行爲發生交通事故的,所有人既是執行支配者,又是執行利益的歸屬者,其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受僱人在受僱期間非因實施僱傭行爲而發生交通事故的,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情形較爲複雜。借鑑國外的“外形判斷”理論,原則上仍然應由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根據其與受僱人的僱傭合同向受僱人追償。這樣理解,符合加重車輛所有人責任、加大對受害人保護力度的基本理念。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重大過失是指:被追究刑事責任、行政拘留、吊銷駕駛證以及被認定爲負全部責任。

三、擅自駕駛情形下的責任主體確定標準

所謂擅自駕駛,是指未經所有人同意擅自駕駛他人車輛。擅自駕駛的情形有兩種,一種是存在僱傭關係的擅自駕駛,比如僱員擅自駕駛僱主的車輛,公司職員擅自駕駛公司的車輛等。另一種是不存在僱傭關係的其他人擅自駕駛他人車輛。“在受僱人爲擅自私用駕駛而發生機動車事故的場合,日本判例肯定保有者負有執行供用者責任的情形較爲普遍,其理由是所謂僱傭者與受僱人之間的外形‘理論”’。

我們認爲在這種情形下,公司職員或僱員主觀上雖然屬於擅自私用駕駛,但該機動車的所有人或保管人仍然不能免除賠償責任。公司職員或僱員應當和該機動車的所有人或保管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另一種是不存在僱傭關係的其他人擅自駕駛他人車輛。 “在這種情形下,日本判例一般認爲,受僱人以外的第三人擅自機動車供執行之用時,保有者將不負執行供用者責任”。

我國學者認爲,未經車輛所有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所有的車輛,除主觀惡意外,其客觀表現應與盜車致交通事故適用同樣的規則處理。我們認爲,受僱人以外第三人擅自駕駛他人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保管人除非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否則不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如對車輛的保管未盡應有的注意義務,應由車輛所有人或保管人與擅自駕駛人連帶承擔賠償責任。

四、所有人自主駕駛情形下責任主體的確定標準

該種情形中,所有人既是執行支配者,又是執行利益的歸屬者,發生交通事故當然由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綜上,被盜竊、搶奪車輛、受僱人駕駛等這些不同情形下的責任主體確定與所有人駕駛責任主體的確定是有區別。我們知道,交通事故責任人處理的結果將直接影響事故是否圓滿解決,損失是否得到補償或者賠償。當然,在具體事故中,如果需要了解這個方面的法律問題,建議去找專業律師,以得到最佳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