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員醉駕需要開庭嗎?

駕駛人員醉駕需要開庭嗎?

一般情況下醉駕不會開庭,是法院根據肇事者情況下審判書。如果當雙方中有一方要起訴的時候,法院收到起訴書時才需要對此案件開庭,然後法院再根據法律做出判決書。司法活動中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1、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如果不是累犯,則可以判緩刑。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險駕駛罪定罪罪名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僞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爲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醉駕行政處罰一般是不會進行開庭處理的,行政處罰一般就會直接拘留15日以下並且給予相應的罰款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責任,如果要承擔刑事責任的話,一般就需要進行開庭處理。如果當雙方中有一方要起訴的時候,法院收到起訴書時才需要對此案件開庭,然後法院再根據法律做出判決書。如果有需要可以諮詢個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