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構成醉駕需要開庭嗎?

駕駛員構成醉駕需要開庭嗎?

一、駕駛員構成醉駕需要開庭嗎?

駕駛員構成醉駕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是不需要開庭的。行政處罰一般就會直接拘留15日以下並且給予相應的罰款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責任,如果要承擔刑事責任的話,一般就需要進行開庭處理。如果當雙方中有一方要起訴的時候,法院收到起訴書時才需要對此案件開庭,然後法院再根據法律做出判決書。

二、醉駕事故處罰標準是什麼?

1、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如果不是累犯,則可以判緩刑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險駕駛罪定罪罪名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僞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爲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醉駕一旦發生,需要交警部門進行初步的審查,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沒有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一般是不會開庭審理的。除非是造成了一定的後果,或者其中一方對於處理結果不滿意提起了上訴的,當地的人民法院將會對案件進行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