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在看守所裏怎樣過?

醉駕在看守所裏怎樣過?

一、醉駕在看守所裏怎樣過?

1、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樹立棄惡向善,改邪歸正的正確態度。

2、必須遵守監規和看守所的有關規定,服從看守所工作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值勤武警的看管。

3、主動彙報思想,如實講清自己的問題,積極檢舉揭發他人的犯罪行爲,發現其他在押人員的違反監規和預謀、實施脫逃、行兇、自殺等犯罪行爲的,要立即報告和制止,不得隱瞞包庇。

4、搞好個人和監室衛生,愛護公共財物,講文明、懂禮貌。

二、醉駕判拘役的天數是多久?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三、拘役的特點有哪些?

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一種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徵: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2、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於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於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機關、適用依據、適用程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

4、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綜上所述,醉駕是觸犯刑法的行爲,如果沒有適用緩刑的條件,法院可能要判處實刑,等判決書下來後,就要將罪犯移送到看守所服刑。在服刑期間,罪犯應該認罪悔罪、服從看守所的管理規定、通知家屬給事故受害人積極賠償。如果表現良好,可以提前結束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