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情節輕微公安機關可以不立案嘛?

醉駕情節輕微公安機關可以不立案嘛?

一、醉駕情節輕微公安機關可以不立案嘛?

如果醉駕沒有犯下什麼嚴重的後果可以不立案,但是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民警檢查中發現機動車駕駛人有酒後駕駛機動車嫌疑的,立即進行呼氣酒精測試;對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當事人對呼氣酒精測試結果有異議,或者拒絕配合呼氣酒精測試等以及涉嫌飲酒後、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當立即提取血樣檢驗血液酒精含量。

對查獲醉酒駕駛機動車嫌疑人的經過、呼氣酒精測試和提取血樣過程應當及時製作現場調查記錄;有條件的,還應當透過拍照或者錄音、錄像等方式記錄;現場有見證人的,應當及時收集證人證言。

對當事人被查獲後,爲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測試或者提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應當立案偵查。當事人經呼氣酒精測試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在提取血樣前脫逃的,以呼氣酒精含量爲依據立案偵查。

交警安排涉嫌醉駕的車主抽血後,一份備案,一份送到醫院檢查。具體到醉駕血液儲存多久,並沒有明文規定,這個要根據實際案件而定。在當事人服罪之前,交警部門不得銷燬血液樣本。按照目前法律規定,車主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80每毫克就構成醉駕。

二、交警查處醉駕血液儲存多久?

酒駕血液樣本存放在低溫環境中,血袋需排除空氣,並加防腐劑,一般可儲存半年以上。存放時間因案件的需要,可長可短。

1、取樣:因醉駕抽取的血樣一般取兩份,一份送檢,一份備案,備案血樣主要在需要時作DNA鑑定和酒精含量的再鑑定。

2、血樣儲存:酒駕血液樣本存放在低溫環境中,血袋需排除空氣,並加防腐劑。

3、儲存時間:送檢的血樣鑑定報告出來後,公安機關需作出鑑定結論送當事人確認並簽字,拒絕簽字的應註明情況。鑑定結論是給醉駕者定罪的最重要的依據,所以公安機關在血樣送檢到送達鑑定結論的過程中,都需要遵循嚴格的程序。遵循嚴格程序因而不能形成證據鏈條的不能定罪,所以在醉駕者一審服罪或二審裁定前不能將備案的血樣銷燬。

綜上所述,我國關於醉酒駕駛確實有可能會存在患行,但是必須要滿足我國關於緩刑的規定。我國緩刑要求必須是被判處均與或者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刑罰。如果說醉酒駕駛,符合這個緩刑的條件,那麼法院可能會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