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醉駕被拘役開除賠償嗎?

員工醉駕被拘役開除賠償嗎?

一、員工醉駕被拘役開除賠償嗎?

員工醉駕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會被判拘役,而拘役屬於刑事責任,無論是事業單位,行政編制還是一般的企業這種情況都要被開除的,而且沒有經濟補償金。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沒有嚴格限制。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醉駕從重處罰的情況有哪些?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僞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爲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綜上所述,員工醉駕被法院判刑,其面臨的是拘役懲罰。對於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單位開除是正常的,符合法律規定,並且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當然,單位是否開除也要結合規章制度,有的單位會給員工一次機會,這個開除的權利完全在單位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