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證和過戶是一樣的嗎

房屋公證和過戶是一樣的嗎

不一樣。房屋公證只是說在公證下你有這個房子的處理權,但是失效期一過,權利就被收回,而過戶,就是房屋在合理的手續下過戶到你的名下,你就成爲了房子真正的主人。

房產公證是指:在公證機關證明當事人的所有法律行爲、文書的合法性等等的活動,當事人可以透過房屋公證可以避免掉很多風險,公證後的購房合同或協議法院可以直接執行

過戶是指:在正常的程序下,將一個人的所有事物變爲另一個人的,雙方應該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一部分人會選擇自制合同,這種也是可以的,但是自制合同必須要經過所在地的房地局的認定,在法律機構進行過預審的。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房屋買賣還是過戶的風險小,如果只是房屋公證的話,會出現一房多次賣的情況,這樣就無法確認房屋到底屬於誰的,房屋所有權就會產生問題。

如果買賣的房屋沒有房產證,屬於小產權房屋,這種房子就只能公證,但是房屋所有權還在賣方,所以這種情況對買家的風險是很大的,所以這種小產權房屋最好不進行交易。如果需要買賣的房屋有房產證,那麼爲了逃避營業稅和其他問題也可以不過戶只做公證。

我國的不動產權都是實行的註冊制,如果房屋沒有房產證那房屋公證其實在法律上來說是沒有意義的,如果出現問題,走法律程序的話,那勝訴方一般來說都是賣方。

大多數做房產公證的都是房屋沒有辦下來房產證或者是爲了讓買房放心而採取的方式,其實這種做法是沒有保障的,其實公證雖然比過戶能省一些錢,可是過戶還是更穩妥的方式,省了一些小錢可能會吃大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