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能不能買,能購買農村房屋嗎

農村房屋能不能買,能購買農村房屋嗎

熱門城市:信陽律師  渭南律師  白銀律師  平山區律師  彰武縣律師  德宏律師  藁城市律師  石河子律師  正鑲白旗律師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國家享有土地的所有權,人民僅享有土地使用權,而農村的土地一般屬於村集體所有。所以買賣農村房屋其實也就是買賣集體土地上的房屋。那在法律上,農村房屋能不能買?下面將爲您做一個較爲具體的介紹。

一、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能否買賣

在房屋與土地的關係上,現普遍採取“房地一體主義”原則,即房屋的所有權與其所附着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同時移轉,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房屋的所有權人在房屋使用過程中不會因房屋所附着的土地歸屬於其他人而引致紛爭。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一條也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在我國經過出讓的國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不存在障礙的,但是,1998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改時將“允許城鎮非農戶口居民建住宅使用集體土地”的規定加以刪除,並在第63條中明確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造成“集體建設用地必須轉爲國有以後才能進入二級市場流轉”的狀況,從而在立法意義上,城市及外村、外鄉居民已被禁止成爲集體土地上住宅的合法所有權人。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的買賣合同也就由於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而直接影響到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

二、農村房屋能不能買

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因此,在社會主義的中國,從所有制上講,土地可以分爲兩類,即國有土地和農村集體土地。這種土地歸屬上的公有制是與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緊密聯繫在一起的。研究我國的土地問題及附着於土地之上的房屋問題,就不能不以此爲最根本的出發點,所以,房屋依據其土地屬性可以區分爲建築於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建築於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兩大類。

對於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已對房地產開發用地、房地產交易、房地產權屬登記等作出了具體規定。而對於建築於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現並無類似的規定。因此,就使得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的房屋買處於極度混亂的局面。

農村房屋是修建在農村集體土地上面的,因此並不是說該房屋就不能買賣,但此時進行買賣受到了諸多限制,如只能賣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其他成員。因此,如果將自家的小產權房出售的,此時是無法辦理房產證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南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