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量擔保證明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房屋質量擔保證明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一、房屋質量擔保證明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1、相關責任主體驗收確定的質量等級;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

3、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管道堵塞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衛生潔具1年;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外保溫5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4、用戶報修的單位,答覆和處理的時限。

二、房屋質量在保修期內出現問題怎麼辦?

房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如經保修單位維修後導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根據工程質量保證書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購買人認爲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質量保證書》中註明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覈驗,經覈驗確屬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

三、房屋質量保證書是什麼時候發的?

鑑於房屋的特殊屬性,爲了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國家對住宅質量進行了專項規定,要求開發商建造的房屋必須達到一定的標準,並要求開發商承擔一定期限的保修責任。

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項應該由開發商企業親自負責維修和處理,如果,開發商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等其他單位負責保修事宜的,必須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對所委託的單位予以明示,保證購房者權益獲得實際保護。

開發商必須在向購房者交付房屋同時將《住宅質量保證書》一併交付給購房者;同時,開發商應該將《住宅使用說明書》一併交付給購房者。

其實,業主在居住過程當中發現房屋質量存在着相關的問題,而且,此問題在質量擔保證明書當中有所約定,那是可以憑藉證明書維權的,並且要求開發商對自己的損失進行賠償。現在有部分開發商和國家相關監測單位沆瀣一氣,有很多比較知名的開發商的樓盤,也是接二連三的出現了重大質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