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戶後買賣合同被解除可以嗎?

一、房屋過戶後買賣合同被解除可以嗎?

房屋過戶後買賣合同被解除可以嗎?

二手房交易過戶後不能解除合同。

二手房過戶後,解除合同屬於違約行爲。

房屋自辦理過戶手續以後的那一刻起,所有權已轉移到買受人,出賣人已經失去了對房屋的控制權,但並不喪失合同中約定的權利。

在合同另一方拒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出賣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令買受人繼續履行合同付款義務並承擔滯納金。

如果買受人的經濟狀況根本無法付款,甚至有欺詐之嫌的,也可以要求法院判令解除合同,返還原物,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然後根據法院判決變更產權。

房產過戶準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複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戶口本及複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檔案,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檔案;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覆;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併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

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檔案。

很多法律規定都不可以硬性的去解讀,就好比合同的解除,如果房屋登記過戶之後,並非一定不可以解除,而應當設定一個條件,在雙方都不存在違約的情況下,如果房屋已經過戶,那麼解除合同是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