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我國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房產過戶需要帶以下材料:(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明;(3)房地產權利證書;(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