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把回遷房當商品房賣可以嗎?

雖然近幾年來房地產行業發展較之前的那些年而言有所衰弱,但是開發商們還是沒有放慢開發各地區的步伐。而開發中不可不免的就是和居民大交道,做好賠付工作以讓後續拆遷等順利進行。不少開發商會採取賠償居民回遷房作爲一方面的經濟補償,全國各地還有不少開發商將回遷房當作商品房售賣,購房者對於這類房產的交易並不熟悉。那麼接下來小編就爲大家介紹一下,開發商把回遷房當商品房賣,可以嗎?

開發商把回遷房當商品房賣可以嗎?

開發商把回遷房當商品房賣,可以嗎?這類回遷房是否值得購買嗎?

回遷房就是開發商徵地時,贈給回遷戶的。房子品質都一樣,只是性質不一樣的。如果回遷房有產證的話,就和商品房一樣的交易,可以買的。如果只有回遷協議的話,就要謹慎了。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爲,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一、回遷房和商品房的區別如下:

(一)在房價款方面,商品房與拆遷房有區別,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銀行做抵押進行貸款。而回遷房享受國家政策的優惠,不含土地轉讓金,價格相對低廉且有小產權之說,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權能。拆遷人以回遷房補償被拆遷人的,補償房屋由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參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覈定價格,並按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管理。

(二)商品房和回遷房買賣雙方的關係不同,商品房的購買基礎是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的價款在合同中進行約定。而拆遷安置房屋的購買基礎是拆遷單位和被拆遷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在協議中進行約定。

(三)拆遷的是商品房,回遷房自然應當是商品房。拆遷的是集體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經濟適用房,回遷房的性質一般不是商品房。購買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質。經濟適用房不得買賣;集體土地上的私房拆遷的回遷房,回遷房的所佔土地性質,一般是劃撥所得,沒有交土地出讓金,正式辦理過戶手續時,需交土地出讓金。

二、回遷房買賣注意事項

回遷房,在二手市場上市的回遷房約佔整個二手市場的10%。而這些回遷房總體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業主已經持有房產證;另一種是業主只持有回遷協議。

作爲第一種情況,即業主已經取得該商品小區的《房產證》。這些回遷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買賣或租賃交易的,因爲在二手交易的過程中,《房產證》是房管局認可,並受其監督的。因此有《房產證》的回遷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過戶轉名,這對購買者來說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擔心。

然而另一種情況,即業主手中只有發展商的回遷協議的,這就需要購房者多一個心眼才行。這些房子的業主手中只有發展商的回遷協議的,在做二手交易時是不能在房地產交易所做公證過戶和改名的。因爲該回遷協議只是業主與發展商之間的私人商業協議,此協議並沒有得到房管局的認可。因此雙方進行交易時,只能是在公證處做公證交易,待《房產證》出來後才能做真正的過戶交易。

許多回遷房的業主都要求必須收取一定金額的訂金,甚至先收80%~90%的樓款,作爲客人購買該套房子的保證,餘數則在真正過戶交易後再付清,而由於業主也不能保證什麼時候一定能夠真正過戶,這對購買者來說具有一定的交易風險。

是否還值得購買及其他相關問題的詳細介紹。我們可以看出,回遷房和商品房在住房質量是是一模一樣的,購房者完全不用擔心質量的偏差。只是兩種住房在性質不同有所差別。如果消費者要買回遷房,一定要看全相關協議與合同,如果開放商只提供回遷協議的話,風險機會較高,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就要謹慎考慮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