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被貼上封條可以拆嗎?

一、租的房子被貼上封條可以拆嗎

租的房子被貼上封條可以拆嗎?

租賃的房屋被人民法院貼上封條的,承租人不得拆封條,私自拆封條是屬於妨害司法的行爲。如果對人民法院查封措施有異議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或者申請複議。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複議

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第一百一十一條妨害司法行爲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僞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僞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爲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百二十五條執行異議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