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讓後原租賃合同該如何履行

房屋轉讓後原租賃合同該如何履行
律師解析:房屋轉讓後原租賃合同應當按照原約定繼續履行。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買賣交易對租賃關係不產生任何影響,原租約繼續有效,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爲租賃物的所有人爲由否認原租賃關係的存在並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承租人有權使用該房屋至租賃期間屆滿。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
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佔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八條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出租人與第三人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