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房租就清理租客物品違法嗎

違法。守約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承租人不交納房租的,出租人要在一定的期限內進行催告,如果超出催告期限仍然不交納的,可以解除租賃合同,要求承租人騰空房屋,如果不騰空的,可以將房內的物品放到指定的區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第七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爲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不交房租就清理租客物品違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