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時房東無故不退還押金怎麼辦

根據房地產律師的經驗,在武漢市房屋租賃糾紛中,往往有這樣的房東,他們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檢查物品,會提出物品消耗費這種說法,並以此扣押租房交納的押金,新房出租時這種情況尤爲明顯。

退房時房東無故不退還押金怎麼辦

房東無故不退還押金可以採取的方式有協商與起訴,關於押金一般在合同中會有約定,房東的行爲屬於對合同的違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當然遇到這種事情協商一般不能解決問題,多半會走到起訴這一步,房東的惡意違約違反合同法的規定,向法院起訴既能要求返還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

當然,起訴必須做到證據充分,必須要證明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確實存在租賃關係並且租賃關係已經結束,沒有以上需要賠償房東的事項,房東確實有扣押證據的行爲事實。爲了證明事實,平時就應注意儲存租房相關資訊,作爲證據支援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