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不得轉租房屋

哪些情況下不得轉租房屋

房屋轉租是被允許的,但在我國進行房屋轉租的,必須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同時也應該徵得房主的同意。當然,實踐中,並不是說任何一套房屋都是可以轉租的。那麼哪些情況下不得轉租房屋呢?我們一起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哪些情況下不得轉租房屋

私房轉租的前提是必須經原出租人同意,其具體表現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人可以轉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確這一點,承租人必須在轉租房屋前以書面形式徵得出租人同意,或者與出租人協商簽訂一份同意承租人轉租房屋的補充合同。否則,屬於承租人違約,不僅轉租關係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據此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並可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不得轉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爲了保護出租人的利益,即使租賃合同就轉租事項作了約定,上述第一、第二種情況發生時,出租人仍可以收回同意房屋轉租的意思表示,拒絕同意房屋轉租,並按合同約定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當然,如果原租賃關係當事人之間就拖欠租金和擅自搭建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也可以不受上述禁止轉租條款的制約,但在違反行政法的情況下除外,例如,當擅自搭建違反房屋規劃管理規範時。

二、房屋轉租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在這兩種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轉租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轉租必須取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同樣承租權轉讓中,解除原租賃合同和重潛心租賃合同,也需要徵得出租人同意。

2、次承租人須注意以下幾點:

(1)先覈實“二房東”確實有轉租該房的權利。檢視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和大房東簽定的租賃合同、原房東的身份證、房產證等。

(2)明確租賃期限、和付款方式,並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否則你每個月交的費用很可能都沒給到房東手裏。合同中約定事項不能超過主合同,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能超過原二房東和大房東的合同(主合同)約定的期限。否則,大房東終止合同,給你帶來的經濟損失只能找二房東要。

(3)簽約時,應對能否轉租做出約定。

(4)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張一筆補償費,主要補償裝修損失等,此筆費用不屬於法定承租人應承擔費用,但法律亦沒有明確禁止,因此,只要雙方當時協商同意的,亦會受到法律保護。建議承租人在支付此筆費用時,應當考慮分批次與轉租或承租權轉讓錯作環節結合起來支付,以此降低資金風險。

法律規定不得轉租房屋的主要是兩種情形,即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當然,進行房屋轉租的,還要事先經過原房東的同意,否則的話就屬於責任轉租,此時承擔的責任風險是比較大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梅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