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未約定違約金的後果

租賃合同未約定違約金的後果

對於居高不下的房價,越來越多的人選擇租賃房屋。對於租賃房屋,很多人認爲,簽訂租賃房屋合同意義不大。通常在房東拿來的合同上,幾乎看都不看就簽字交錢了。可是一旦產生糾紛,比如房東臨時加價,未到期即收回房子等,才意識到合同的重要性。那麼,涉及 租賃合同未約定違約金 時,租房者要求索賠的依據有哪些,小編爲您整理如下。

一、未約定違約金賠償

1、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房屋租賃違約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合同的相關約定違約金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複計算。租房合同解除後,各種違約金的計算又因情況的而定。  

3、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的確定。(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2)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4、違約金。1、依不同標準,違約金可分爲:(1)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 (2)懲罰性違約金和補償性(賠償性)違約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國的違約金制度相容以上各種形態,合同法則做了全新的規定。2、根據現行合同法的規定,違約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徵:(1)是在合同中預先約定的(合同條款之一);(2)是一方違約時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定額損害賠償金);(3)是對承擔賠償責任的一種約定(不同於一般合同義務)。

二、約定違約金賠償的相關法規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一百一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一百二十條 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爲,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二十八條 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透過以上租賃合同未約定違約金的有關內容看出,對於租房者,房屋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條款,當產生糾紛時,將會給維權帶來很大難度,只有透過雙方協商解決。所以,本站建議,對於房屋租賃合同,一定要注意明確約定違約金,及違反約定違約金時應付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