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備案手續

房屋租賃備案手續

在房屋市場當中,不管你是租房者還是對房屋進行租賃,都需要對房屋合同進行備案,這是爲了在發生相關糾紛時提供證明,同時也是一種保護合同雙方的手段。雖然雙方好不容易簽訂合同,但還是需要去有關部門進行備案登記。那麼房屋租賃備案手續有哪些呢?本站小編就來詳細爲大家介紹一下這個問題,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租房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一)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四)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對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向租賃當事人開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一)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並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與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記載的主體一致;

(三)不屬於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告知房屋租賃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二、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需要哪些材料

由於各地在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方面的具體要求不同,所以下面列舉一些常見的需要提交的材料,具體當地需要哪些材料,以當地主管部門的要求爲準。

1、房地產權屬證書或其他有效憑證複印件一份;

2、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申請表一份;

3、房屋租賃合同一份;

4、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爲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複印件;爲企業法人的,提交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複印件;爲其他組織的,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負責人身份證件複印件,並提供單位的法人委託書及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5、委託他人代理的,應提供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人與代理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6、轉租的房屋應提供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

7、凡提供的資料爲複印件的,需覈對原件。

其他有效憑證是指房地產權屬證書以外的憑證,即:

(1)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許可證明;

(2)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

(3)違章建築被依法處理後保留建築物的憑證;

(4)商品房購房合同、發票;

(5)其他能證明房屋權屬的憑證。